小預算改造推薦!銷售各式壁紙、壁布等產品 輕鬆變換空間氛圍,質感設計花色多 | 提供種類豐富的門窗樣式,氣密窗、採光罩、玻璃屋等 解決噪音困擾,享受寧靜 |
停車位種類 |
房東:阿富 發表時間:2013-11-12 |
現行停車位分法定停車位及非法定車位兩類, 非法定車位涵蓋「獎勵停車位」與「增設停車位」。停車位種類和產權登記制度向來相當複雜,在「九一八」之前停車位(簡稱法停)有兩種,一種是自建地下室的自建停車位、獎勵停車位,可以專有或公共設施來辦理產權登記;另外一種是防空避難室附設的法定停車位,這種「法停」在,「九一八」之前可以當一樓附屬建物登記,也可以併入一樓主建物,或當一般區分所有建物,或以大公或小公登記,一共多達五種,而在「九一八」之後的「法停」則是沒有權狀,須以公設登記,必須為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共有,且須隨主建物移轉,不得外賣。是屬於防空避難室兼停車位使用,是以公共設施持分方式來分配給承購者,故購買停車位應 注意其屬性。 1.係指建築物按其總樓地板面積之多寡,依建築法及建築技術規則規定之比例所應設置之停車位。 2.法定停車位在「九一八」之前可以當一樓附屬建物登記,也可以併入一樓主建物,或當一般區分所有建物,或以大公或小公登記,一共多達五種。 3.法定停車位依 民國八十年九月十八日 內政部函令,法定停車位必須登記為公共設施,故沒有權狀,在辦理產權登記時只能登記為「大公」,產權由全體住戶所持有;或登記為「小公」,經由合議由部分住戶共同持分,不想要車位之住戶就不須分攤持分。 4.法定停車位是屬於防空避難室兼停車位使用,是以公共設施持分方式來分配給承購者,故購買停車位應 注意其屬性。 5. 民國八十年九月二十八日 及八十五年七月二日實施的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均規定,法定停車空間不得與主建物分離,應為區分所有權人持分的公共設施,建商不得讓售或為大樓以外的住戶設定專用使用權。也就是說,法定停車位沒有獨立權狀,必須隨著主建物才能辦理產權移轉。
1.係指在法定停車位之外,建商或起造人自行增加規劃之停車位。 2.此類停車位可以登記為大公、小公,若與法定停車位在構造上及使用上各具獨立性,並取得「防空避難室所在地址」證明,也可以登記為主建物單獨移轉。即建商自行增設的停車位與獎勵停車位若登記為主建物,便可獨立買賣,而可不排除建築所有權人以外者使用。
1.係指政府為配合都市發展,實際需要解決日趨嚴重的都市問題,獎勵建商於建造時依「台灣省建築物增設停車空間鼓勵要點」、「台北市建築物增設室內公用停車空間鼓勵要點」或「高雄市鼓勵建築物增設停車空間實施要點」等規定,在政府以增加樓地板面積等為鼓勵條件之情形下,鼓勵建商增設停車位供公眾使用,以解決停車間題,所有權人也屬公眾範圍。 2.此類停車空間若與法定停車空間在構造上及使用上各具獨立性,並取得「防空避難所在地址證明」,即可登記為主建物單獨移轉,若與法定停車空間在同一層,構造上及使用上無法區隔,就必須以公共設施方式辦理登記。即建商自行增設的停車位與獎勵停車位若登記為主建物,便可獨立買賣,而可不排除建築所有權人以外者使用。 3.依規定購買獎勵停車空間之所有權人必須提供給「公眾」使用,還必須負擔管理費用,產權移轉時也必須明確告知承接戶,但根據內政部84.10.3函令,所有權人也包括在「公眾」範圍內,因此「獎勵增設」停車空間無論由所有權人自行使用或供任何不特定人約定使用,均屬「供公眾使用」。 |
|
優質搬家公司 本公司一向堅持著【誠信負責、專業搬家、品質保證】進行完善的服務,讓您放心安心。 PLAN 室內設計 室內設計首選,量身設計專屬品味空間,成就您的夢想! 鐵鋁門窗工程 專營門窗、欄杆、採光罩,款式多樣,堅固耐用品質保證,歡迎來電洽詢 |
1 樓住戶:代竹 發表時間:2014-01-04 |
推薦你這裡的房屋資訊蠻多的,可依你想要的條件做搜尋,
|
2 樓住戶:林麗如 發表時間:2014-04-20 |
很多房屋仲介都是抓住消費者懶得比價就滿天喊價,等到消費者發現已經來不及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