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投資客: 加價應全部加在土地上,墊高土地取得成本,節省爾後轉手出售的土地增值稅;如房子座落的土地有兩筆以上,則評斷各土地底價與公告現值的高低,將加價金額做最節稅的分配。 二、抵押債權人: 加價反而要加在房屋上,減少債務人被優先扣繳的土地增值稅,以便增加自己的分配額。 三、普通債權人: 如房子有未保存登記部份(俗稱增建),法院並訂有底價,則加價金額加在未保存房子,更有機會分配到拍賣款;但如因此而增加得標房子的土地增值稅,便要仔細盤算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