專業拆除裝潢、鐵皮屋等各式建築物,清貨倉、雜物等
廢棄物清運,安全高效率,客戶口碑肯定
松山搬家公司提供裝潢細清、洗地打蠟、清洗水塔等清潔服務
所到之處不留塵埃,全省清潔服務人員輕鬆找

首頁  •  maids 論壇 • 法拍屋討論     • 

破壞法拍屋 兄弟判刑

房東:奶茶
發表時間:2010-10-13


林姓兄弟不甘房屋遭法院拍賣,拒絕搬出,在法院強制點交房屋前,拆走屋內馬桶、門、廚具,並破壞屋內設備。最高法院今天以毀壞建物罪,將2人各判刑1年。全案定讞。

法院判決指出,原本住在台中市北屯區的林姓兄弟,民國95年間因房屋遭法院拍賣,被王姓和陳姓男子買走,但林姓兄弟拒絕搬出房屋,遭王、陳提起訴訟。雙方於96年5月達成和解,林姓兄弟承諾將以新台幣1620萬元買回房屋,否則將在1個月後搬離。

判決指出,林姓兄弟在1個月後並未依約付款購屋,也未搬離,8月間遭法院強制執行點交房屋。但法院人員到場後,卻發現林姓兄弟早已將屋內多扇門拆除,並拆下屋內的馬桶、水龍頭、臉盆,甚至連瓦斯爐等廚具也不放過。此外,並以水泥灌漿或矽力膠等物阻塞水管,還破壞房屋鐵捲門和地磚,遭控毀壞建物。

法院審理時,林姓兄弟主張,馬桶和大門等物是自行出資購買,2人具有所有權。但合議庭認為,馬桶等動產在施工後,已接合在建築物內,根據民法規定,所有權應分別歸屬於拍得建築物的陳姓和王姓男子。因而認為林姓兄弟主張無理由,構成侵占和毀壞建物罪。

法院一審時,各判林姓兄弟8個月及9個月,但檢方認為量刑過輕,上訴高院。高院合議庭認為,2人一再拖延搬出法拍建物,且加以破壞,造成買主損失,犯後態度不佳,改判有期徒刑1年。

最高法院今駁回被告上訴,維持高院判決刑度。全案定讞。




  • 贊助網站       

    明日黃金屋
    買屋、賣屋、租屋、出租、房東租屋刊登、並提供租屋、最專業的服務、最安全親切的交易。
    中和市景平路菜市場店面出售
    離南勢角捷運站400公尺、人旺氣盛、客層無虞、商機無限
    全民搜法拍
    提供各地方法院待拍賣標的物之相關資訊,法拍代標,法拍屋知識,法拍屋流程



  •  共 0 人回應

    姓名:
    佈告內容: